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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地使用税

吉林省土地使用税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1 19:10:48 已帮助25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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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谁知道?大概是怎么样子呢
你好乙方从甲方租赁的房屋,整栋楼的房产税都已经完税了,然后乙方在将部分房间出租给丙方,是否需要针对于部分出租的房间再次缴纳房产税?答: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关于转租的房屋计算缴纳房产税问题“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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