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要想顺利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购房时必须谨慎小心,考虑周密,知道“买房时应注意哪些”,关注细节,避免被开发商坑害。现在开发商都会给购房者提供样板房,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力,然而购房者看上了样板房,收房时却收不到同样的效果。上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了“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能否退房”,购房者如果遇到了相关纠纷,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