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弃罪和
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
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
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5、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二、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是“人”,无论是何人,即使行为人主观上发生对象错误认识,如,将张三误认为李四而杀死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这里的“人”,是具有生命的人,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一般认为出生以脱离母体开始独立呼吸为标志,而死亡以大脑功能停止活动为标志。因此,溺婴是故意杀人罪,而堕胎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因为胎儿与尸体一样,都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但行为人误将尸体当作活人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