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股份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对
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3、本质: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他一种以母
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而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
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法律依据《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