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债权申报期限之内完成。
倘若债权人未能从企业获得全额或适当清偿,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向清算小组成员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至于破产财产的处理方式,在优先满足破产费用及共有利益债务之后,需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偿还。
具体列举如下:
(一)首先须向破产者欠下的员工薪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金等支付这些拖欠款项;
其次,应将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纳入清偿范围;
(二)接下来,破产者还需缴纳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三)最后,剩余部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四)若破产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参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计算。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四)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