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1与2n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适用情况以及计算方法两个方面:
首先,从适用情况来看,n+1适用于无过失性解雇的场合,然而当用人单位已经预先告知了劳动者30天以上的解雇消息时,便无需额外支付这额外的一个月等待通知金。
反之,若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则依据2n的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从具体的计算方法而言,n+1是将劳动者的工龄加上一个月的等待通知金,即作为补偿费用。
具体的标准为:
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么就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2n,它代表着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额,其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