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非法行医黑诊所
非法行医黑诊所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4 22:21:06
已帮助198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法行医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规定,实施
非法行医
犯罪,同时构成
生产、销售假药罪
,
生产、销售劣药罪
,
诈骗罪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刑法
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非法行医罪
的
刑罚
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单处
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非法行医黑诊所
马政鹏
问题:你好,我牙疼中午去诊所打点滴,下午直接休克了,在医院治疗,请问这种事情诊所有责任吗
您好,可以帮助您的,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私人诊所医疗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私人诊所医疗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投诉。除此之外,医患双方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现在要去起诉,如何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现在要去起诉,如何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时,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惠学凤
问题:你好,我是乡村医生,因为没地方去现在在乡卫生院工作,现在有个乡村医生去世了,我想去,可卫生院不同意却安排别的村医生去,一个村医能兼顾两个村的诊所吗?我该怎么办
原则上不可以,可以到卫生管理部门反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老婆昨天下午两点突然肚子疼,所以到医院挂专家门诊就医,专家要求拍片子,片子拍好专家看完,给的结论是:卵巢囊肿,并且开药让回家吃药!当日凌晨我老婆突然肚子疼痛厉害,我们又来到这家医院(相隔不到十个小时)另一位医生让拍片,并且验尿,得知是宫外孕大出血,当时就抢救手术,失血1000多毫升!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算是医疗事故吗?(下午看病的专家)算不算误诊?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所有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造成的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最好带着病历资料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一下可能出现的鉴定结果,再决定是否做司法鉴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民事起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
沙晓陆
问题:我是一名乡村医生,在家开个诊所,但没有证照,被市场监督管理查处,请问怎么处理
他们会给你处理决定的,不服可以复议或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一名医生 就诊者在门诊被人打了 警察要求我去派出所里问询做笔录 我可以不去吗 不去会是抗法吗
,你们都是轻微伤,所以构不成刑事案件案件,派出所说案件已经结了是对的,因为不是刑事案件他们不管。这种情况下,你应当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要求对方对你进行民事赔偿。
王飞
问题: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没收非法所得。请问其中的行政执行是否还能继续执行?
这要看具体案情的,现在还不好判断。
诉讼仲裁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多久有效
#诉讼仲裁
1369次阅读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过程是怎样的
#诉讼仲裁
1427次阅读
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何认定
#诉讼仲裁
1016次阅读
同一律所的律师能否代理同一案件的原被告
#诉讼仲裁
1001次阅读
因暴雨造成的工程损失,如何进行索赔
#诉讼仲裁
955次阅读
处理医疗事故时应遵循哪些法律原则
#诉讼仲裁
1012次阅读
关于
非法行医黑诊所
精选专题信息
民事权利能力起始于几岁
2024.06.19
打架怎么构成拘留
2024.06.19
跑到人家家里被别人打犯法吗
2024.06.19
提请抗诉和提出抗诉的区别
2024.06.19
打架怎么判断谁负责
2024.06.19
嫖娼判多少年
2024.06.19
审判委员会的职权有什么
2024.06.19
他项权证到期了是不是作废了
2024.06.19
手机上赌博犯法吗
2024.06.19
猥亵学生,应受到哪些处罚
2024.06.19
民法典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06.19
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
2024.06.19
被录屏了被敲诈怎么办
2024.06.19
民法典如何规定生态损害赔偿
2024.06.19
请教一下诉讼时效超过了怎么办
2024.06.19
个人网上参与赌博违法吗
2024.06.19
热门推荐
热门诉讼仲裁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受理范围律师
证据调查律师
诉讼管辖律师
办案流程律师
判决执行律师
司法文书律师
仲裁律师
公证律师
治安管理律师
诉讼仲裁法规律师
诉讼仲裁案例律师
撤诉后起诉费给退吗
起诉商家流程和费用
怎么能让调解书无效
替人顶包拘留多少天
传票收到后多久开庭
打官司的流程怎么走
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被电话威胁恐吓怎么办
被电话威胁恐吓怎么办
经济仲裁申诉状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或仲裁)附委托人须知-优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状通用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状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状通用版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通用版
商铺租金仲裁申请书上诉状
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
2022-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专业版
起诉状
起诉意见书
答辩状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证据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诉讼费
起诉
案由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受理
驳回起诉
撤诉
撤诉申请书
被起诉
请律师
律师费标准
法律援助
调解
调解协议书
调解员
庭外和解
和解协议
诉讼保全
证据保全
财产保全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2:56
你好!不去拿法院会进行邮寄
问题: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可以不去拿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16:27:11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有人诬陷我?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23:05:58
你好,可以详细讲一下问题,以便于分析。
问题:被起诉了,开庭到不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14 20:09:3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的案件2016年终结执行程序现在已经过去8年多了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0:3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今天被骗了一万块钱?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0: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打架拘留五到十天能担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家人在外地被当地人打轻微伤,怎样惩治对方?
王梦婷律师
2024-06-13 10:39:24
如果您这边有法律需求的话,我可以给您推荐全国各地优秀的专业律师。本地律师我们智临就是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徐州市有五家律所,一百多名律师,数十个专业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问题:被人恐吓,监听,跟踪。?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7: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样起诉店家?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2 13:12:59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问题:被强治执行了,和法院签订协议每个月付3000元?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0: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打架拘留五到十天能担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4:11:2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家人在外地被当地人打轻微伤,怎样惩治对方?
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2:56
你好!不去拿法院会进行邮寄
问题: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可以不去拿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4 20:09:3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的案件2016年终结执行程序现在已经过去8年多了还可以申请执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6 16:27:11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有人诬陷我?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23:05:58
你好,可以详细讲一下问题,以便于分析。
问题:被起诉了,开庭到不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4 08:00:31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今天被骗了一万块钱?
王梦婷律师
2024-06-13 10:39:24
如果您这边有法律需求的话,我可以给您推荐全国各地优秀的专业律师。本地律师我们智临就是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徐州市有五家律所,一百多名律师,数十个专业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问题:被人恐吓,监听,跟踪。?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7: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样起诉店家?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2 13:12:59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
问题:被强治执行了,和法院签订协议每个月付3000元?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拘禁罪
滥用职权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逃离部队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战时自伤罪
行贿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