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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

开发商迟延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迟延交房违约情形的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处理。倘若没有约定该项违约责任的,买受人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主张损失,这实际上是买受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常履行可得利益丧失的一种对价转换,所丧失的可得利益在这里就是不能入住的利益。因此,这里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讲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所在地段的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租金标准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公布有关文件的,可按该文件公布标准主张,没有公布的,可以诉讼前由自己委托或者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租金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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