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跟你说说逮捕的羁押期限吧。
原则上两个月,经上一级检批准,可以再加一个月。
流传团伙等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省级批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最高检提请人大批可以无限期。
也就是说,逮捕原则上两个月,理论上无限期。
2、法院还没有判决,你要等判决下来才能根据判决执行,放不放看判决怎么说。
不过一审期限是20天(简易程序,普通一个月),按说应该是过审限。
但没交代清楚是否有延期,中止等事由,不好判断。
3、你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想是不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建议检查机关撤诉,如果这样的话,在审限内,检查机关不撤诉,法院应该做出无罪判决。
4、因为超出神审限,如果最终的判决是无罪的话,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但是法院也知道这样,所以他也会衡量。
5、你说的两个半月,我不知道你怎么算的。
应该是移交法院立案开始算。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不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