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
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我国《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
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
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