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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批捕和审查起诉

侦查批捕和审查起诉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6 04:36:18 已帮助1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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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

1、活动目的不同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审查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

2、规定不同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

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

3、期限不同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3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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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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