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的房子,婚后持续偿
还房贷,通常来讲依旧属于
婚前购房那一方的
个人财产。
然而,婚后一同
还贷的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了
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应当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房贷属于因
购房而产生的
债务,婚后还贷的部分实际上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偿还,所以这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的情形还得依据
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的
证据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评判。
倘若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有特别的约定,那就应当以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