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会让劳动合同终止,这时候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金加上通知金(N + 1)”。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提前告知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N + 1。公司注销不属于得提前通知的情况,所以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N)。
2、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在处理流程方面,公司在注销之前要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经济补偿的总数、能拿到补偿的员工名单等,并且把这些内容公示出来。接着通知劳动者办理和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手续,像填离职申请表、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的东西等。公司按照规定算出每个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等员工工作交接完就支付。要是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能要求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