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效力的问题,其判定并非仅仅基于签名或印章之有无而定论,而是需要结合多方面考虑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当一份合同经过双方
当事人签署确认,或在成立之后一方业已采取了行动表现出要履行
主要责任,另一方也予以接受之时,那么这个时候合同通常是具备有效性的。
法律对于签名与盖章所赋予的效力是相等的,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实际情况有时也许会要求我们对这些因素进行更为细致和综合的审评。
例如,合同双方是否曾实际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过执行,交易过程中所遵循的惯例规程等等。
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只有在同时签署并加盖印章之后才能使合同产生
法律效力,那么仅有签名而无盖章的情况便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生效。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未加盖印章的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