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押金一概不予退还的情形包含:1. 承租人未能依照合同所载明之日期提前通知解除租赁关系,即违反了双方在
租赁协议中所达成的共识。
2. 承租人由于自身行为导致房屋设施或家具受损,但并未作出相应的合理
赔偿补救措施。
3. 没有事先征得屋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房屋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4. 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从而构成了对于
合同义务的违反。
然而,若承租人有
证据证实屋主具有过失,例如房屋存在严重的品质问题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抑或是屋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设备和服务,承租人便有权请求返还押金,甚至进一步向屋主要求承担
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押金是否应当予以退还,需要根据
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在
履行合同时的表现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之后加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