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当
合同订立之后,口头进行合同更改会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各签约方经过充分协商与合意,才有权改变已经签署生效的
合同条款。
然而,对于
口头协议的合同修改,一旦出现争议,主张修改的一方需要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双方确实就修改事项达成了共识。
倘若能够提供相关的
证人证词或者往来信件等确凿
证据作为补充,证明口头协议的具体内容,那么这样的修改或许仍能被法庭视为有效。
然而,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修改必须采取
书面形式,那么仅仅依靠口头协议进行的修改往往将被判定为无效。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
纠纷,我们强烈建议对于所有的合同修改采用书面方式,并且双方需要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