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合约尚未履行完毕之时,
违约金之计算依据往往为双方签署之租赁契约中所做的相应规定。
倘若契约中已经详尽地列出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具体的金额数值,那么当然应该毫不犹豫地依照此项契约定束行事。
然而,假使这些契约内容并没有做出具体限定,则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是由出租方在
承租方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时所承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所决定。
这其中的实际损失可能包含寻觅新租户时所需支付额外租金、空房期内应付各项费用等等方面。
在法律范畴,违约金的数目应该保持相当合理性。
假如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承租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对其进行依法适度调整;反之,假如违约金过低,出租方亦可提出适当的增额申请。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根据每份具体的租赁
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