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动产
买卖合同过期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原因以及联合条款中的相关约定进行深度剖析。
假设合同中有详细阐明了
有效期截止后可能带来的结果以及相应处理办法的话,我们便必须按照其所阐述的内容来执行。
反之,若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此时一般要考虑到交易双方的实际履行状况如何。
比如,假如卖方已经完成房屋移交、买方也已支付大部分款项等构成实质性的履约行为了,哪怕合同过期了,实际上也仍然有可能构成合约关系。
若是因合同过期而给任何一方带来了权益损失,那么受损方可以先试着跟另一方进行协商,以便重新订立一份
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利益关系和彼此应当承担的责任。
若协商无果,就可以依据原有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发起
诉讼程序,要求由法院对该合约的有效性及其涉及的权责进行深入评判和裁定。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提出相关权利主张时一定要把握好法定的
诉讼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