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关于追索
抚养费用的问题并不受到
诉讼时效的制约。
抚养费的支付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联,这一关联具有长期持续性以及个人人身性质。
只要在未成年阶段或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仍然存在实际需求,其父母便负有承担抚养费用的法律责任。
即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提出要求父母在过去所应当支付但未曾支付的抚养费,他们的请求也理应得到法律的全方位支持。
这是由于保障子女的基础生活质量及接受教育的权益,乃是父母作为
法定监护人的首要职责。
总而言之,对于追索抚养费用的问题,我们并未采取一般的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的限制措施,这样做旨在充分维护子女们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