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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期是多久

效力待定之民商事法律行为,相对方行使催告权利之后,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之人的追认时限设定为三十个自然日内。
若相对方并未提出催告要求,那么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之人须在相关民商事法律行为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作出追认决定。
请务必牢记,追认的表达方式必须采用明确陈述的方式进行。
若未采取任何行动或表达意见,将视为拒绝追认。
经追认确认,该效力待定的民商事法律行为自此生效;而如拒绝追认,则该法律行为始终归于无效。
最新修订: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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