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出租人欲出售房屋并决定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关于
赔偿金的具体数目,这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是否有详细的约定。
若合同中未对该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出租人就需要向承租人支付因其提前终止合同所带来的损失费用,这些损失可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差额、重新寻觅合适房源所需的开支等等。
除此之外,承租人还享有要求
违约赔偿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这个
赔偿金额会设定为一到两个月的租金。
然而,最终的
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租赁市场的整体状况、承租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出租人
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承租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