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纠纷的
诉讼程序,并无明确的
诉讼时效之说。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的特殊时期,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申请;但是,若为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或是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
离婚请求时,则不受此限制。
一般而言,法院判定是否准许离婚的依据主要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倘若其中一方坚持离婚立场,而另一方却持反对意见,那么在首次提交
诉讼至法院时,可能无法轻易获得批准离婚。
然而,在此种情形下,除非有新的事实情况发生或新的法律依据支持,否则原告需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度发起
离婚诉讼。
总的来讲,离婚诉讼的推进情况及最终裁决基于诸多因素的考量,包括
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以及提供的
证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