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国家,合法搜集配偶出轨的
证据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几种常见而又合法的取证方法:
首先,有书面证据,例如,出轨一方所写下的
承诺书、忏悔信等等;
其次,有
物证的支持,譬如,和第三者有关联的具有特殊纪念价值的物品;再者,视觉和听觉的器材,例如,由合法途径捕捉到的涉及出轨一方与第三者亲密行为的录像带,当然,这必须注重保护他人隐私权并且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
证人证言,了解情况的知情人士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提供公开证词,但需要强调的是,
证人自身意愿至关重要。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诸如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拍摄的照片或者影像,可能并不被法院所承认。
此外,在酒店等私人场所通过非法装置摄像头所获得的证据也是无效的。
总而言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证据的搜集,才能确保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