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铺过程中所涉及的事项之一便是
违约金的问题。
所谓违约金,是指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如若其中一方由于违反既定的
合同条款规定而需要向对方作出补偿的金额。
当
租赁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具体金额做出明确规定之时,若是一方出现
违约行为,便应按此预先设定的条例来执行。
例如,倘若
承租方的退约行为发生在租赁期限未届满之前,亦或是出租方向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商铺的决定。
然而,若此刻所签署的租赁合同并未有针对违约金的相关规定,那么一般的解决规律往往是根据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具体
经济损失来确定其数额。
这些损失不仅包括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包括了预期可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损失。
例如,承租方因
提前退租带给出租方在重新招租过程中的租金损失。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或
仲裁机构会对合同的履行状况、双方的过失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量评估后,才能确定该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
因此,能否请您进一步阐述具体的违约事件?以便于本人能够为您提供更为精确恰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