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租户在退还租赁房屋时未缴付
违约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形之下并不合乎法律规定。
在
房屋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其
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往往都会有清晰的界定。
假如租户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并引起违约情况的出现,而合同内也明确载明了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那么租户就必须依照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若租户提前
退房的原因是由于法定的免责事项所致,如房屋存在严峻的质量问题,以至无法继续正常居住;或出租人未能尽到维修义务,导致合同目标无法顺利达成等等,此时,租户提前退房或许可以避免缴纳违约金。
综上所述,是否需支付违约金,应依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