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卖方未能
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购
买房屋的原定目标无法达成,买方将拥有多样的法律救济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双方先前签订的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进一步追究卖方的
违约责任,例如请求其支付规定数额的
违约金或者
赔偿实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对于实际损失的计算,不仅应该包含直观可见的直接损失,譬如已经交付给卖方的
定金,以及房款在未发生违约前按照市场行情可能获得的利润等,同时也需考虑潜在的、因房屋价值增长而产生的预期
可得利益损失。
其次,作为合同另一方的买方,在遇到上述情况下享有单方面
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有权索回之前支出的所有款项。
如果在
签署合同时曾约定了定金这一法律措施,那么当
卖方违约时,买方还可以额外要求卖方返还已交
付定金的两倍金额。
然而,在采取任何行动步骤之前,买方必须谨慎对待,妥善保存相关的文件资料,比如合同原文、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往来信函等信息材料,以备未来可能需要进行的协商、调解甚至是法庭
诉讼环节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