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经营罪中涉及到尚未出售部分的商品或服务金额的判定,我们通常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的:首先,若有标价的话,根据标价作为参考;其次,若无标价但能查明实际销售平均价格,则按此计算。
然而,如果仍然无法了解到详细真实的销售均价的话,我们就会以同样类型且质量达标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中间价格来估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地区或者是不同事例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
举例来说,若是涉及烟草方面的
非法经营犯罪,那么对于还没来得及售出的烟草制品来说,其价值将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规定并公布的零售价格来估算。
总而言之,对于这部分尚未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认定,需要我们充分考虑到各个事例的独特性,综合事例中的各方面要素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精确的判断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