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
商品房买卖违约事件时,其所涉及的责任承担方式应主要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为依据进行规制。
从惯例上来看,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首先是继续
履行合同,这意味着
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既定的合同约定,完整地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其次是采取弥补性措施,例如针对存在的
房屋质量问题,实施必要的修复方法;此外,对于
违约行为导致的
经济损失,也需要
赔偿给受害方,这其中就包含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说因为违约而形成的实际费用支出)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如预期
可得利益的丧失);再者,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形态金额或者计算方式的
违约金条款,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款项;最后,在满足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还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使双方之间的
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在判断违约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时,需要具体结合违约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所引发的后果以及合同相关约定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如若合同对此没有作出详尽的说明,可参考有关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以及商业贸易中的普遍做法进行判断。
总而言之,对于
违约责任的确认与执行,需要以具体事例为基础,通过友好协商或者
司法诉讼等途径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