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交付
购房定金额度之后并未签署认购协议时,能否收回
定金额度需要进行细致审慎的甄别。
一旦开发商出现了违反承诺的行为,如未按照商定条件妥善保管房源、对房屋实际状况做出失实说明等,此时购买者便有权利申索返还交纳的定金。
然而,若由于无法被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而使
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达成,例如因为政策调整导致购买方无法获得必要的
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同样应该将已经支付的
定金退还给
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购买者个人的原因而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地产项目,例如仅仅是改变了原先的想法,那么在不存在特约条款或者法定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定金往往很难得以退还。
在此我们推荐购买者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并且购买者确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这时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
证据,采取法律手段以寻求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