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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属于谁来侦办

关于贪污罪,其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委员会”)全权负责调查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
当调查活动告一段落,如果监察委员会认为被调查人员涉及贪污罪的案件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实、充足,那么该案件将会移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所属下级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分院批准后向人民法提起公诉
在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委员会移交的起诉案件之后,他们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果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项,则应向监察委员会退还,以便于委派专门人员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若补充调查仍无法解决问题,必要时还可自主展开补充侦查
而对于那些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最新修订: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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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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