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上海地区,如您签署了预售合同,作为合同的
当事人, 通常理应持有该合同的原件。
预售合同是对您与开发商间权利与义务的重要协议,掌握合同能够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合同当事人应该各自持有一份或者多几份合同,以实现各方对于合同内容的了解以及各自对合同的遵守。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或许会出现部分开发商未能及时将合同交付给您的情况。
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您拥有向开发商索取属于您的那份预售合同的权力。
倘若开发商拒绝履行这一责任,您可以选择向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