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受合同及预售合同两者适用的情境有显著差异。
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应用于所购置房屋尚未完工建造的情形下,此时开发商必须获得预售许可证书方得进行预售。
相较之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多见于现房销售环节。
从风险角度分析,若购买者选购的为
期房,预售合同可以明晰双方在未完成房屋建造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然而,相对于现房来说,期房的风险程度可能稍高,例如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等问题。
至于现房销售,
买卖合同更为直接明了,
购房者可直观全面地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
在挑选
合同类型过程中,需充分考量房屋的建设进度、开发商的信誉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总的来说,并无绝对意义上“更为适宜”的说法,其最终决定应根据交易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您个人对于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