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
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通常会受到如下四方面要求的制约:首先,
购房人士必须具备在当地连续且足额缴纳
公积金一段时间的经历,根据各地政策的具体规定,这一期限可能有所不同;其次,预售房屋本身须已经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各类合规手续;再次,购房人士本人应当拥有稳固的职业基础以及稳定可观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时
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经济实力,同时其个人信用记录也应保持良好状态;最后,在申请过程中,购房者还可能被要求提交购房首付款的支付凭据、
购房合同、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与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个地方实施公积金政策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别,因此具体条件请务必参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指导文件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