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逮捕令正式生效之后,若相关
证据出现不足,且经过公安部门的全力调查与审理之后仍然无法完结该起事件的话,那么法律规定应该立即释放已被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员。针对普通的
刑事犯罪事件,公安机关所拥有的
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是两个月;然而,如果事件情节极为复杂,在
期限届满时仍未能解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若是涉及到国家重大安全事项或者其他高度复杂的事件,则需要经过省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才能够进一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另外,如果在上述侦查羁押期限内仍然找不到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话,而又无法达到
起诉条件,那就必须立刻释放犯罪嫌疑人。至于具体的释放时机以及截止日期,这需要依据具体事件的事实状况和复杂程度来进行判断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