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类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分析与讨论。通常来说,在出售货物后从商铺撤离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判断其是否属于
违约行为,取决于
租赁协议或者是
买卖合同中对相关事宜的详细说明和明确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列出了租赁或者经营的固定期限,并且在这一期限之内,一方在未得到另一方事先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决定退出商铺,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构成违约。鉴于上述情况,违约方需承担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
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等。然而,如果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已经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商铺的
使用权可以被收回,而且现在所发生的情形已经完全符合合同所设定的条件,那么该行为便不能被认定为违约。此外,如果由于出现了无法预料到的极端天气状况、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违约无法避免,也是可依法免于追究违约责任的一种情形。总的来说,如何判断到底是否构成违约,还需要参照
合同条款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