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屋买卖的纷争当中,
居间方即中介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持有对争议进行调解的
权利和义务。中介鉴于其既扮演了交易促进角色又身为服务供应商双重身份,因此有责任为买卖双方解决因交易引发的各种纷争搭建桥梁。然而,值得我们明确的是,中介所担当的调解无权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倘若争议问题错综复杂,或者买卖双方已然形成严重分歧,那么中介的调解恐怕难以达成最终的解决方案。在此期间,各方
当事人应依据房地买卖协议中明文规定的条款,合理酌情选择以
仲裁途径或是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诉状等方式,以便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争议。非常关键的一点是,中介在介入调解过程中,必须始终秉持公平正义、客观中立的立场,确保所述事实之信息无误且完整即时。若情节较重,中介若存在任何
违规行为或是刻意隐瞒能导致争议的关键信息的情况,将可能被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