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处理
房产纠纷时,聘请律师的
当事人需独自承担相关费用,但这并非绝对如此。有时候,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详细阐述,将其中存在的争议和
违约责任加以规定,如约定"因本合同引发的任何
纠纷,违约方应自觉承担守约方所支出的
律师费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约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能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因此,如果最终判决显示为
败诉方,其可能被要求支付
胜诉方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律师费用。除此之外,在某些特定形态的
房产诉讼事件中,如涉及到
知识产权的侵犯和不正当商业竞争等问题时,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法院同样可以斟酌裁量并决定是否要求败诉方对胜诉方合理所需的律师服务费用进行补偿性的支付。然而在房产买卖、租赁这类常见的纠纷事件里,人们普遍遵循的仍旧是"谁聘请律师,谁支付费用"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