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乃受制于各显差异的合约规定和违约状况之独特性。若是在该商店商铺所签订的
租赁协议或涉及其他
法律关系的相关契约文件内,已经明确地规定了某种行为被视为
违约行为,同时还附有相关的
违约赔偿金条款,而且商铺的一方
当事人实质上实施了此类违约行为,那么很可能商铺的一方将不得不承担支付违约
赔偿金的责任。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约定的交付租金期限到期后,仍然未能及时付款,或者是擅自更改商铺原本的使用用途,又或许是在未得到所有人的许可下
转租等等。然而,当违约行为的判定无法达成共识,或者是原始的合约对于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违约赔偿金条款的阐述不够明晰乃至存在失衡时,这个时候我们就需参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进行细致入微的权衡。总而言之,是否应当交纳违约赔偿金,不能硬性的以偏概全,而是应该仔细探究合约条文与现实具体情境之间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