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
购房者的日常生活中,若遇到
商品房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我们一般是无法接受房屋交付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商品房在交付过程当中应符合法定以及契约所约定的所有条件,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如果在建造和验收过程中,房屋出现了诸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等等,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将这样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即使开发商采取
强制措施要求交付,作为购房者,你拥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你完全有权力拒绝收取该房屋,并且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延迟交付的
违约赔偿要求。当收到新房时,你应该全面细致地检查房屋的每一处质量细节,如果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务必第一时间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请他们予以更正或修复。对于质量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如果你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争议,你们可以共同委托具有相应权威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责任归属和解决方案。总的来说,无论何时何地,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都绝对不应该被交付使用,这是为了保障每位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