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住宅的质量及安全性之责任承担主体,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倘若发生于施工阶段,那么实施工程的施工方理应有必要承担起主要的法律责任;对于发展商而言,他们对其所销售的商品住宅之质量具有总体性的法律责任。当这些出售的房屋被交付到
购房人手中之时,开发商必须确保房屋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若由于勘探、设计单位的过失而引发质量问题,那么这些单位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因为建筑材料、构建配件以及设备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存在缺陷从而导致了商品住宅的质量安全问题,他们同样应当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至于购买商品住宅的
消费者,他们在接
收房屋之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在所购房屋的质量保障期限之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进行修理,
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请求。如果超出质量
担保期限,即便商品住宅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瑕疵,消费者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