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商品房买卖协议在缺少《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种证件的情况下签署,那么该协议往往被视为无效。这五种证件被统称为“五证”。在缺乏这些证件的前提下,开发商并不具备进行合法销售活动的资格。因此,这类协议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法确保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在提
起诉讼之前开发商已经成功补充了所有必要的证件,那么这份协议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有效。总而言之,在购
买房屋时,务必要对开发商是否持有完整的五证进行严格核实,以避免因疏忽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