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而言,对于此类情况,其责任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租赁协议内具体的条款商定。正常情形下,倘若协议中没有明文规定,租户在未得到相关许可前提下提前结束租赁协议,那么这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假如没有特意注明的例外情况,租户若想提前
退房,但是在通知出租方的时间段过短(例如一个月之内),则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违约。然而,如若租户能够提供可靠
证据证实在协议期间出现了无法抵抗的局面或者是由于出租方本身带有严重的违反协议的行为以致于无法进行正常的租赁,那么此时的提前终止租约则未必就构成了违约。所以,要辨别租户提前退房到底算不算违约,关键在于要看租赁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及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体情况。若租赁协议中已经明确设定了关于提前退房须知的期限要求,而租户却未能按照该要求行事,那么便视为违约行为;反之,就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后才能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