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立的标准,
商品房逾期交付超过三个月通常被视为违反了相应合约。按照合约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理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
购房者交付满足合同要求的商品房。若出现
逾期交房现象,则无疑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然而,要确定这项行为是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违约,仍需考量合同中对于交付时间、交付条件及其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条款。一旦合同中明文规定
逾期三个月交房即可认定为
违约行为,那么,房地产开发公司必将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等等。因此,您有必要对
购房合同中有关交付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阅读,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