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全履行完成的商品住房交易合同,需要先行明确尚未执行完成的具体领域以及其原由何在。若是以开发商为肇事者,例如
逾期交付房屋或者是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等状况,购买者有权依循合同所签署的规定,向开发商施加民事上的附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涵盖支付
违约金、做出
经济补偿等内容,严重情况下甚至可以取消整个合同。若是由于购买者本人的过错,比如未能按照预定日期支付房款,那么开发商有权以同样的方式追究购买者的
违约行为,比如按规定收取
滞纳金,甚至终止合同等等。在对这样的事件进行处理时,双方都应该仔细查阅并理解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具体条款,遵循“凡是有约定即须尊崇”的基本原则。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可以考虑寻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帮助,也可以向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或者直接
起诉至人
民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付款收据、沟通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