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弃之不顾是一起极其严重的违背合同契约的行为。首先,必须迅速而准确地收集并保存所有与购
买房产有关的关键
证据,其中包含购买房屋的合约、支付款项的凭据以及各种推广材料等等。其次,团结所有类似遭遇的业主们向地方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例如住房建设管理局进行投诉,请求政府部门的干预与支持。同时,务必向当地公安机关上报,因为开发商的不负责任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
刑法,比如涉及到
合同欺诈等方面。在走法律途径时,可以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争取解约,并且收回
购房款及其利息,对损失给予相应
赔偿。如果发现开发商尚留有部分可供执行的
个人财产,建议立即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类事件的处理往往错综复杂,维权之路可能会显得漫长,因此我们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坚定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