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安置房发生
一房二卖的问题,处理策略主要依据状况的微妙差异而定。首先,如果两位当事方都没有为这份
买卖合同申报房地产登记,则优先保障于实际占有该房屋者的权益;若同样无人占据,那么优先考虑先行支付
购房款项的一方;倘若其中某位已经完成了房屋的房地产登记,他将自动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未能取得所有权的那位买家来说,他们可以享有对卖家追求
违约责任的权力,请求偿还已付款项并加上同期利率的费用,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损失
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卖方所实施的一房二卖行径有可能被列为
合同欺诈罪的一种。因此,买方务必尽快收集相关
证据,例如购
买房屋的合同、款项支付凭据等等,通过向法院提请
民事诉讼或者进行
刑事举报等途径来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