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诈骗罪行的
司法鉴定证据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元素:1.
物证要素:即与诈骗行为紧密相关的实物证据,如与
犯罪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用具及其他相关物品;2.
书证要素:如合约、
借款协议、收款凭据以及银行账户收支明细等书面文件;3.
证人证言:那些熟知整个事例实情的
证人为我们提供的可靠陈述;4. 受害者陈述:讲述其在遭受诈骗过程中的具体经历和相关细节;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和
辩护词:他们对于自身行为的详细供述和解释;6. 鉴定意见:包括对涉案物品价值的权威鉴定等;7.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对
犯罪现场进行细致勘查、相关人员进行准确辨认等形成的详尽记录;8.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以上所有证据都需形成一个完整且相互印证的证据链,以此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
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且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使得受害者产生误解进而处分了财产,从而构成了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