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
购房与售房过程中的
违约行为,其
赔偿倍数规定并非固定不变的。普遍而言,
违约赔偿的主要原则是以弥补损失为核心准则。若买卖双方在协议合同中已经明确列明了
违约金数额或是计费方式,那么便要严格依照本合同进行执行。然而,若原定的违约金高出或低于所受损失太多,相关
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构申请要求适当减小或增加违约金额。若双方并未作出具体约定,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违约方需负担起因其违约而给对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其中包括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有望获取的利益部分,反之,违约金额也同样不能超出违约方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按正常逻辑考虑应该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导致的
损失程度。总的来说,最终的赔偿倍数将依据合同的预先约定以及实际损失状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