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达成此议题,您可以考虑与恋人及其家庭进行充分且深入的沟通交流,共同商讨出最佳解决方案。即便家长们未能予以积极响应,他们的态度对你们的婚礼决策并无实质性影响力,因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自主选择配偶及缔
结婚姻关系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人权之一。在遇到女方家长反对、拒绝提供户口簿以协助
办理结婚证书的情况下,女方
当事人可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同样能够顺利地完成
结婚手续的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缺乏户口簿的情况下,当事人亦可凭借户籍证明文件申请办理
结婚登记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