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关于执行费用分配问题的探讨。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若法院已经批准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则申请执行费用无需当事人预先支付。执行申请费用应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后由被执行者承担,因此申请执行方可免去垫付此项费用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需依法收取相应的申请执行费用。在此方面,从立案受理开始,执行法院将始终坚持不预先向申请执行人收取申请执行费用这一原则。若是由于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法院多收取了申请执行费用,他们将会及时将这些款项退还予申请执行人。
然而必须要指出的是,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执行费用的责任都落在了被执行人身上,但仍存在少数特定例外情况。例如,如果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特定请求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可能会由提出该请求的一方先行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网络询价费及委托评估费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申请执行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垫付网络询价费或者委托评估费的,保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因申请执行人未垫付网络询价费或者委托评估费由保险人支付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最新修订:2024-08-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